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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市管干部档案查(借)阅工作流程》

来源:|发布时间:2020-07-15 17:10|浏览次数:0


1、提出查(借)阅档案要求。个人或没有利用市管干部档案权限的单位有需要查(借)阅市管干部档案的事由时,需向本人(单位)所属且有利用市管干部档案权限的单位提出查(借)阅档案工作需求(有利用市管干部档案权限的单位有:各县市(区)委组织部,市直各部、委、处、局、人民团体党组(党委),市管院校、企业党委)。

2、填写《市管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》。有利用市管干部档案权限的单位根据查(借)阅档案工作需求,按规定填写《市管干部档案查(借)阅审批表》,经查档单位分管副职签字同意后加盖党委(党组)公章。并由两名查档人员(本单位正式人员且为中共党员),持《市管干部档案查(借)阅审批表》前往市委组织部现场办理查(借)阅档案业务。

3、查(借)阅档案资格审核。市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接到《市管干部档案查(借)阅审批表》后,对表中涉及的查档单位、查档人员资格进行审核,并按工作要求对查(借)阅档案事由进行审核,确需必要且符合档案查借阅规定的,报经分管部长同意。

4、提供查(借)阅档案服务。需要现场摘抄档案部分内容的,由档案员查找出有关内容并监督查档人员进行摘抄,摘抄后的内容经档案员与档案中原件比对核验无误后,签上“材料摘自干部本人档案”并盖档案室章;需要复印有关档案材料的,由档案员从干部档案中查找并进行复印,经与原件核验无误后签上“复印于原件”并盖档案室章,特殊情况需要借出档案的,由档案员对档案进行整理密封后盖档案室章并在骑缝处签名。

5、台账登记。查阅档案的人员拿到复印件或摘抄材料后,在《查阅档案登记簿》按要求进行填写登记。借阅档案人员在拿到密封档案后,在《借阅档案登记簿》按要求进行填写登记,务必于五个工作日以内密封状态归还档案。归还时,市委组织部档案员当面现场拆封检验后,由还档人员在《借阅档案登记簿》上进行填写登记。

6、档案整理入库。查(借)阅工作完成后,档案员将档案进行整理并规范入库。

邓州市管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.docx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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